爐霍縣財政局
爐霍縣紀委機關
爐霍縣監(jiān)察委員會
爐霍縣公安局
爐霍縣審計局
爐霍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爐霍縣
關于征集政府采購領域突出問題相關線索的公告
根據財政廳、省紀委監(jiān)委、公安廳、審計廳、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《關于開展政府采購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》(川財采〔2021〕122號)文件精神,為切實做好省委、省政府安排部署嚴肅查處政府采購領域惡意串通、暗箱操作行為,進一步整治政府采購市場秩序。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爐霍縣政府采購領域突出問題線索。
一、征集內容
2017年以來爐霍縣內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以下突出問題:
(一)相關責任主體違反政府采購規(guī)定的行為
1.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、評審專家非法干預采購評審活動的行為;
2.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、供應商、評審專家及相關人員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、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串通行為;
3.采購人、供應商“先上車后補票”,或者未按采購文件簽訂、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行為;
4.供應商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、排擠其他供應商的行為;
5.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、成交的行為。
(二)相關責任主體違反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的行為
1.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進行商業(yè)賄賂的行為;
2.供應商提供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;
3.供應商虛假宣傳的行為;
4.供應商違反規(guī)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;
5.供應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;
6.設置不合理、不公平的政府采購準入條件或者加分事項等,排除、限制競爭的行為;
7.將不屬于政府采購職責范圍的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,強行介入、干預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。
(三)相關責任主體構成刑事犯罪的行為
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、供應商、評審專家構成串通投標罪的行為。
(四)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行為
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濫用職權、謀取私利,工作中不負責或者疏于管理,違規(guī)干預和插手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。
二、征集時間
2021年9月24日-2021年10月31日。
三、征集方式
征集電話:0836-7322916。
電子郵箱:1637354190@qq.com。
郵寄地址:甘孜州爐霍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股
四、征集要求
歡迎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問題線索,鼓勵當事人實名舉報,將對舉報者信息保密。舉報人對舉報事項的真實性負責。接受調查、詢問時,應如實供訴相關情況、提供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。如有誣陷、捏造事實、提供虛假材料、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,舉報人承擔對應法律責任。
爐霍縣財政局 中共爐霍縣紀委機關 爐霍縣監(jiān)察委員會
爐霍縣公安局 爐霍縣審計局 爐霍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21年9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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